乡村振兴应走好“善治之路”
2019-01-27 10:46:18   来源:华兴时报

  乡村是承载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根”和“魂”,蕴涵着丰富而深邃的历史文化。中共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这一战略写进了党章。“实施乡村振兴”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我国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描绘了蓝图,提供了依据,制定了方向。
  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来自不同界别的委员们纷纷为此建言,从特色产业、人才支持、信息化建设、政策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区有7个小镇入围国家特色小镇行列,还有10个省级特色小镇正在培育建设中,但我区薄弱的产业基础和天然的劣势,造成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何晓勇委员在《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赋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提到:“特色小镇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镇中村’的独特气质,同时精准聚焦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从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低端向两个高端跃升。”同样,蒋新录委员在《关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也谈到,风格雷同、产业不强,资金投入分散是我区乡村发展建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区市县乡应聘请专业团队,按照乡村振兴的总要求,科学把握乡村的资源优势、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等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不搞层层加码,避免蜂拥而上。
  我区乡村广袤,但存在村庄布局分散,缺乏统筹规划,村庄人口规模小,村庄居住人口多为留守老人或儿童,空心村现象严重等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久性、系统性工程,为了充分保障该战略的可持续发展,避免美丽乡村等建设中重建轻管、重建轻用,后续资金设法落实和保障等问题,应借鉴沿海地区的发展经验,不断发展和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为巩固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果起到最根本的保障作用。”这些镇(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存在差异,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其原因虽然不尽相同,但共同的原因之一是乡村地区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因此,如何加强我区乡镇城乡规划力量是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重视的问题之一,沈爱红委员在《关于在我区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的提案》中如是说。
  我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实施仍没有实质性“破题”,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工商联界别在《关于推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中提出,目前,我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措施还没有出台,顶层设计的细化方案还需尽快制定。受土地要素制约,一些涉农民营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集体土地或企业流转的集体土地没有质押权,无法通过抵押贷款获得流动资金。另外,交通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企业的生产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不明显等问题制约了乡村经济发展。
  另外,农村社区信息化需要“信息多跑路”来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其前提是必须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衍生之为民办事的最前沿。潘志军委员在《关于推动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提案》中谈到,当前智慧城市、数字社区都是针对城市社区来建设,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依然非常薄弱,特别是支撑农村社区基层工作者的信息化系统基本没有,很多管理依然使用表格化的管理。国家民政部在全国48个城市进行农村信息化的试点,我区以兴庆区为试点,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当前自治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硬件环境成熟,信息化建设整体向下转移已具备成熟条件,建议自治区政府信息化建设重心下移,支持县级信息化应用产品,建设县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不见面审批”培训常态化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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